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需要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基本建设管理处(正处级)行政机构。
基本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,负责建设项目决策阶段、实施阶段、使用阶段的全过程管理,实行党风廉政建设“一岗双责”。
职能职责为:校园建设规划,基本建设管理,工程建设,质量监管,校园校舍的大型维修及管理。
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基本建设管理处。
版权所有:湖北文理学院
备 案:鄂ICP备17002353号-1 鄂公网安备 42060202000064号